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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享受对象:毕业10年内的基础人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;
(二)享受条件: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;
(三)补贴标准:可享受购房总额2%、最高8万元的购房补贴;
(四)政策说明:该政策详细条款要求以政府主管部门当年发布的实施细则为准,相关补贴申报流程及要求请咨询所在单位或政策主管部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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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宁波浙江创新中心2号楼310(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2646号)
宁海产业学院:宁海县技工学校3F(宁海县越溪乡工匠路99号)
海宁产业学院:海宁欣晖半导体产业院(海宁市漕河径路17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