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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年人才租房补贴
2021-04-20

(一)享受对象:自2021420日起,新引进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应届本科、硕士毕业生(含非全日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)和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(技能等级)的青年人才

(二)享受条件:未在宁波购买住房和未享受人才公租房的

(三)补贴标准:累计缴纳社保满10个月、20个月、30个月后,每阶段享受1万元补贴

(四)政策说明:该政策详细条款要求以政府主管部门当年发布的实施细则为准,相关补贴申报流程及要求请咨询所在单位或政策主管部门。